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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组织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空余岗位竞聘上岗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02-26 14:00:48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各办、处、室:

根据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》(通人社事﹝2012﹞6号)和《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关问题处理意见》,学校拟对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空余岗位组织竞聘上岗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结果适用

本次申报评分结果适用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,即2025年2月以前如有空岗按本次评分结果依次晋升。

二、基本原则

1.个人申报原则:各级岗位均由个人申报,不申报者不予评定;

2.老人优先原则:申报者中如有在12个月内退休者优先考虑(按2013年4月23日校教代会主席团通过的《关于学校教职工岗位聘用的补充说明》执行);

3.平稳公开公平原则:评定结果以告知书的形式通知申报者,排名结果在校内公布。

三、相关岗位任职必备条件

申报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必须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4年以上;

申报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必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4年以上;

申报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按国家、省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,取得相应专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。

申报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必须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3年以上;

申报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必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3年以上;

申报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按国家、省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,取得相应专业的一级专业技术资格。

申报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必须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任职2年以上;

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《南通一中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》,对同类申报人员进行考评打分;考评完成后将考评结果书面告知申报人,并接受查询;岗位评聘工作考评小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排名,考评结果排名在申报晋升同一级岗位的人员中进行,排名结果在校内公布。

四、程序及时间安排

1.3月5日,个人申报截止。申报人员根据岗位条件填写《南通一中岗位申报评审表》、《评分表》,并将表格及佐证材料交办公室审核,逾期视为放弃。

2.3月9日前,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基本资格进行审核;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考评。

3.3月15日前,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拟聘任名单。

五、相关说明

1.申报人员需填报担任专业技术七级岗位(或专业技术十级、专业技术十二级)以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相关数据,并附佐证材料;

2. 申报人员在2012年、2015年、2017年、2018年、2019年、2020年、2021年、2022年、2023年申报时已取得满分的项目(岗位业绩除外)可以不提供佐证材料,但必须在《申报表》《评分表》的相应栏目内说明。

3. 申报人员必须对申报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承诺,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取消评审资格;

4. 佐证材料一次性提交,评审过程中不得补报;

5. 佐证材料只提供复印件,提交材料申报时,同时提供原件以备核查。

  2024年南通一中空余技术岗位晋升资料.zi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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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审:党政办-wl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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